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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復康巴士如何預約訂車?管理規定為何?

一、依據: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乘客服務須知。

 

二、服務對象:

1.領有本市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設籍於本市並實際居住本市者,或居住於本市領有本市政府發放榮譽市民證明之外國籍身心障礙者。

2.經相關團體邀請至本市進行公益性參訪活動確有需要,且報經本處核准之外國籍及外縣市身心障礙者。

3.領有其他縣市核發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植物人或重度以上的下肢體障礙者(撐雙拐或乘坐輪椅)及重度視覺障礙者。

 

三、服務範圍: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區域。

 

四、收費方式:計程車日間費率三分之一。

 

五、營運單位: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元三租車股份有限公司及世豪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

 

六、預約訂車服務時間: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5時止。

1.特A等級民眾預約時段為乘車日「前5日上午9時起」。

2.1等級民眾預約時段為乘車日「前5日下午130分起」。

3.2等級民眾預約時段為乘車日「前4日上午830分起」。

4.B等級民眾預約時段為乘車日「前3日上午8時起」。

5.非臺北市民預約時段為乘車日「前3日上午8時起」。

 

七、臨時車趟可於搭車前2日至當日向客服中心洽訂。

 

八、訂車聯絡方式:預約電話專線:0809-080650(如有訂車以外的問題,含訂車帳號問題、申請復康巴士乘車資格等,亦可撥打此專線,24小時皆有專人提供服務)。預約語音電話專線:0800-065165網路預約網址:[連結]傳真專線:(02)2999-3994設籍新北市欲使用復康巴士者,請洽新北市復康巴士訂車專線(02)8258-3200九、預約訂車之優先順序,係依照「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乘客服務須知」規定:依障別等級區分為「特A」等級(1.植物人。2.重度以上下肢體障礙,須撐雙拐或乘坐輪椅者)、「A1」等級(重度以上視覺障礙者)、「A2」等級(不屬特AA1等級之類別障礙且所有類別障礙等級註記重度者)及「B」等級(中、輕度障礙者),各依開放時間之電話、語音專線或網路預約申請用車。

 

九、擴大服務範圍

(一)服務對象:障別特A等級民眾。

(二)服務範圍

1.新北市11行政區,包含三芝、石門、金山、萬里、瑞芳、平溪、雙溪、貢寮、坪林、烏來、林口區。

2.基隆市及桃園市。

(三)服務方式

1.訂車方式及時間:請於乘車日前3日下午5時起至當日,撥打客服中心專線訂車(0809-080650)

2.訂車限制:以專案臨時訂車(限通用計程車)方式,每1日提供1趟次服務(可包含去、回趟次;趟次費用分計)

(四)服務費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及合理反應長距離行車成本,起點或迄點位於擴大服務範圍區域之服務費用說明如下,列舉說明如下表1.計程車費率600()以下:民眾自付計程車費率1/3計算,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

2.計程車費率超過600元:民眾自付計程車費率扣除本府補助350元之差額。

3.高速公路通行費自ETC送暖公益基金支應,如該基金用罄後通行費由乘客自付,

乘客可於下車時向駕駛員索取收據。

4.擴大服務範圍區域不適用「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特A等級及A1等級之低

收入戶免收費作業須知」規定。

表擴大服務範圍區域服務費用列舉說明



表擴大服務範圍區域服務費用列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