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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4月1日起計程車費率調整案 Q&A

一、計程車新費率何時開始?  新的計程車運價為如何?

新費率自112年4月1日(星期六)零時起,大臺北地區同步調整計程車運價,起程由70元調整為85元(里程維持1.25公里),延滯時間計算基準為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由累計每80秒5元調整為每60秒5元,其餘運價項目維持不變。另春節運價則為以國定春節連假起始日往前加3天至春節連假最後一日止,每趟次加收30元。


二、民眾如果搭乘到未完成改表之計程車如何收費?

未及於112年4月1日前完成改表之計乘車,仍須按表收費(即依照104年核定舊費率收費),司機不得向乘客收取額外費用,如遇有司機未依規定按表收費,可記下車牌號碼及搭車時間、地點等資料,以利後續追查。


三、計程車司機未完成改表該如何收費?

未及於112年4月1日前完成改表之計乘車,仍須按表收費(即依照104年核定舊費率收費),司機不得向乘客收取額外費用,也請計程車駕駛朋友儘速辦理計費表改表作業,並確實照表收費,切勿向乘客超收車資,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規定裁處。


四、多元化計程車預告車資費率是否也配合使用新費率>

有關多元化計程車預告車資費率部分,本市多元化計程車業者已於112年4月1日前將新預告車資費率公式提送交通部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辦理審驗作業完成,並於4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