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1月17日上午9時5分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公車事故,查係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行駛於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與15傷之重大事故。事發後臺北市政府立即啟動重大事故與重大創傷小組進行搶救作業,蔣萬安市長非常關切本案並要求交通局與公運處督導公車業者負起責任及檢討肇責。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常華珍副局長已率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紀勝源副處長、大都會客運李建文總經理與大有巴士王榮光協理前往醫院探視與慰問,並由公車業者先行提供每位3,000元慰問金。
大都會客運李建文總經理表示,已經和大有巴士達成共識,全力配合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已逐一慰問傷者,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承諾會負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同時兩家公司都將分別慰問罹難者家屬,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另本次傷者中有7名泰籍旅客,均為輕傷業已離院,預計11月18日返國,大都會客運表示也將聯繫泰國代表處,若泰國籍乘客後續身體還有其他有狀況,公司都會負責賠償。
公運處表示本案將釐清肇事責任後,依公路法進行裁處,並將確實要求公車業者負賠償責任,後續亦將啟動公車行車事故專案輔導實施計畫,要求公車業者確實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改善計畫與策進作為,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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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交通安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