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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聯營公車運價調整說明

  • 發布機關: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 聯絡人:黃信豪
  • 聯絡資訊:2727-4168轉8201

今(11)日議員表示臺北市聯營公車運價不用調漲也可幫員工加薪,臺北市公共輸處(以下簡稱公運處)說明本市聯營公車計有18項成本,前次係100年檢討,距今已超過公路法每2年檢討1次之規定,本次公車運價經審核調整為18.5668元,票價則自86年起未調整,全票由15元調整為16元,老障孩童及學生軍警票維持原票價,運價與票價差額由政府補貼。
公車運價審核時除依公車業者提報數據計算外,亦有政策引導及績效改善之目的,如人事費用考量勞基法工時規定及合理休息時間,以使行車更加安全,依前次運價核定人車比計算,而非僅一昧要求勞工無止盡的工作,另因駕駛缺員之狀況亦造成人車比偏低,公運處亦將持續督促及協助公車業者招募駕駛等員工,期提供駕駛正常合法之工作環境;燃料成本因油價波動幅度大,係以近一年中油牌告柴油價格平均值計算,審核時(103年7月1日至104年6月30日)柴油價格平均26元/公升,僅油價於28.1~32.1元時由中油公司予以折讓,其餘漲價均由公車業者自行吸收,本次運價調整將依議會審議決議研擬營運成本隨油價浮動調整機制,後續將每年檢討柴油價格變動,依前1年平均價格核算公車運價,若柴油價格波動過大,超過一定幅度即啟動調整機制;車體廣告收入40%納入運價成本減項依議會103年決議辦理,其計算並未扣除業者經營廣告之成本,係以總收入計算。另核定每段次載客維持27.61人次,未以103年每段次25.63人次計算,亦是引導公車業者朝提升載客績效之目標努力。
公運處將持續督促公車業者提升公車服務品質、改善員工工作環境及落實員工加薪之承諾。另本次運價調整亦包含票價異動,涉及報市府核定公告、驗票機修改等程序及與新北市研商等因素,待確定後將另公告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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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禁行騎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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